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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肺炎治疗措施

应采用综合措施,加强护理,保持呼吸道通畅,除保暖、供氧等外,应积极控制感染,针对不同病原予以抗生素治疗,适当限制液量,纠正酸中毒,对症处理,防治并发症。
1.一般治疗
保持呼吸道通畅:尽快清除吸入物,吸净口咽、鼻部分泌物,定期翻身拍背有利于痰液排出。
加强护理和监护,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有适宜的稳定的温度和湿度。
2.抗生素
新生儿出生后一旦发现呼吸增快即开始抗生素治疗:细菌性肺炎以早期静脉给予抗生素为宜,原则上根据病原菌选用抗生素:
(1)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可用第一代头孢菌素、耐酶青霉素或氨苄西林(氨苄青霉素)。
(2)B族溶血性链球菌肺炎:可用氨苄西林(氨苄青霉素)和青霉素治疗3天,再改用大剂量青霉素,疗程10~14天。
(3)革兰阴性菌:铜绿假单胞菌、重症或对一般抗生素耐药者,可选用第三代头孢菌素;肠道杆菌肺炎可用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和氨苄西林
(4)李斯特菌肺炎:可选用氨苄西林(氨苄青霉素)。
(5)衣原体肺炎:首选红霉素,剂量为每天50mg/kg,共 2~3周。
(6)厌氧菌感染:首选甲硝唑(灭滴灵)静脉滴注。
(7)病毒性肺炎:可用利巴韦林或干扰素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可用利巴韦林(病毒唑)雾化吸入3~7天。单纯疱疹病毒可用阿糖腺苷或阿昔洛韦(无环鸟苷)静脉滴注。
3.供氧
重症并发呼吸衰竭者,可用持续正压呼吸或气管插管后机械通气。
对于低氧血症,可因情况进行供氧,维持血氧在6.65~10.7kPa(50~80mmHg),不超过16.0kPa(120mmHg)。
4.对症处理
根据具体病症进行对症处理,如烦躁、惊厥者及时进行镇静、止痉体温不升者应保温等。
5.支持疗法
(1)增强抗病能力:
输新鲜血或血浆,每次10ml/kg,根据病情可少量多次应用,用人血丙种球蛋白或人血白蛋白增加免疫功能,500mg/(kg·d),可用3~5天。
(2)保证营养及液量:
保证营养供给,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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