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性皮炎的职业性的范围规定了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并且适用于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及处理。诊断原则是根据明确的职业接触史,发病部位,临床表现及动态观察;参考作业环境调查,同工种发病情况;需要时结合皮肤斑贴试验进行综合分析,排除非职业性因素引起的接触性皮炎,方可诊断。不是在工作期间有接触性皮炎的出现就可以被判定为是职业性的,大家不要有这种误区。
它的诊断标准有两种:
1、职业性刺激性接触性皮炎:急性皮炎呈红斑、水肿、丘疹,或在水肿性红斑基础上密布丘疹、水疱或大疱,疱破后呈现糜烂、渗液、结痂。自觉灼痛或瘙痒。慢性改变者,呈现不同程度浸润、增厚、脱屑或皲裂。
2、职业性变应(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损表现与刺激性接触性皮炎相似,但大疱少见,常呈湿疹样表现。自觉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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