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电视新闻宣布汶川地震的震级由原来的7.8级提高到8.0级。为了解7.8级与8级地震之间的区别,我查阅了一些资料。虽然仍未完全搞清楚,但也增加了一些知识。现整理转贴出来,与大家共享。
里氏地震规模(Richter magnitude scale),也称地震规模(local magnitude,ML)、又译芮氏、黎克特制震级,是表示地震规模大小的标度,由观测点处地震仪所记录到的地震波最大振幅的常用对数计算得到。由于地震仪的位置一般并不在震中,考虑到地震波在传播过程中的衰减以及其它干扰因素,计算时需减去观测点所在地规模0地震所应有的振幅的对数。
里氏地震规模最早是在1935年由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地震学家里克特(Charles Francis Richter)和古腾堡(Beno Gutenberg)共同制定的。这个标度原先仅是为了研究美国加州地区发生的地震而设计的,并用伍德-安德森扭力式地震仪(Wood-Anderson torsion seismometer)测量。里克特设计此标度的目的是区分当时加州地区发生的大量小规模地震和少量大规模地震,而灵感则来自天文学中表示天体亮度的星等。
为了使结果不为负数,里克特定义在距离震中100千米处的观测点地震仪记录到的最大水平位移为1微米(这也是伍德-安德森扭力式地震仪的最大精度)的地震作为0级地震。按照这个定义,如果距震中100千米处的伍德-安德森扭力式地震仪测得的地震波振幅为1毫米(103微米)的话,则震级为里氏3级。由于里氏地震规模是常用对数,因此在估算能量的时候,里氏震级每增加一,释放的能量大约增加32倍。
由于当初设计里氏地震规模时所使用的伍德-安德森扭力式地震仪的限制,近震规模 ML 若大于约6.8或观测点距离震中超过约600千米便不适用。后来研究人员提议了一些改进,其中面波震级和体波震级最为常用。
里氏地震规模的主要缺陷在于它与震源的物理特性没有直接的联系,并且由于“地震强度频谱的比例定律”的限制,在8.3-8.5左右会产生饱和效应,使得一些强度明显不同的地震在用传统方法计算后得出的里氏地震规模数值却一样。到了21世纪初,地震学者普遍认为这些传统的地震规模表示方法已经过时,建议采用一种物理含义更为丰富,更能直接反应地震过程物理实质的表示方法即矩震级(Moment magnitude scale,MW)。这个震级标准由同在加州理工学院的金森博雄(Hiroo Kanamori)教授于1977年提出。
下表是不同里氏震级对震中地区的影响和年均发生次数:
地震级别与破坏程度
地震规模与地震烈度是不同的概念。地震烈度是表示地震破坏程度的标度,与地震区域的各种条件有关,并非地震的绝对强度。下表是不同级别的地震释放的能量相当于的TNT当量:
地震级别与破坏程度
下图是1963-1998年世界发生的地震分布图,可见我国西南地区是世界上发生地震最频繁、最密集的地区之一。
地震级别与破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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