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招远法院连续审理了几起毒品犯罪案件,判处持毒、贩毒人员5名。事实表明毒品离我们并不遥远,且已经严重影响到一部分人的正常生活。
吴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其患有重大疾病被暂予监外执行。被监外执行期间,吴某认识了吸毒人员杨某某,为减轻病痛,打发无聊时光,吴某在得知杨某某吸毒后便开始向其购买毒品吸食,起初只是一时兴起,偶尔吸一次,后来渐渐上瘾。但因为毒品的价格过高,依靠其正常的收入远远满足不了其吸毒的费用,他便开始“以毒养毒”,即以贩卖毒品的收入维持其吸毒的费用。最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李某因常年经商,期间接触一些吸毒人员,因好奇而接触毒品,后来渐渐吸毒成瘾,并学会“以毒养毒”,最终因犯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应该说如果吴某、李某等人不认识吸毒人员,不接触毒品,那么等待他们的虽然不一定就是繁花似锦的美好生活,但至少不会是今天这种结果——不得不面对漫长的铁窗生涯。
痛吸教训,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幸福,请珍惜每一天的平常生活,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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