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谁能打败自己,只会自己打败自己。中国大陆的中、西医再不奋起直追,而是继续兄弟阋墙,那么可能不到本世纪末,中国大陆的中医精髓已失传了,欢庆胜利后的中国西医也无长进。而日韩美欧科学家,则分别因攻破中医、中药各种奥秘而获得多项诺贝尔奖,并发明了许多现代中医技术和现代中药制剂的专利
既往中西医之争一直没有结果,主要原因,是双方没有共同认可的标准。当西医以西医科学为标准、中医以中医疗效为标准时,谁嗓门高、人气旺,谁就能形成话语霸权,就是赢家。这显然不公平。我要公平评判,必须撇开这些标准,在一个双方皆认可的“学术法庭”中进行。
中医具有医疗效用是客观的价值真理
我先在“价值学法庭”开庭,因为人类是生活在价值世界而非科学世界中;医学首先是价值学,而不是科学。只有当科学真理能帮助人类益寿延年时,对人类才是价值真理。绝大多数病人都是猫论践履者。把医学与信仰联系起来,坚持看西医或只迷信中医的都是极少数。人类需要医学,绝不是弄它来让自己信仰、慰藉精神的;否则,医学就变成宗教了。因此,凡属因信仰中医、西医而攻击对方的言论,本法官概不理睬。
接下来,我将审查双方的“出庭”资格。西医的“出庭”资格,似无异议,关键在中医。中医有无疗效,眼下争论激烈。我认为,这不需要也无法靠“个案有效”佐证,因为具体医疗实践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而且,让正反方证人轮流出庭,恐怕十年也辩论不完。但如下两件事实却是无需争论的:
其一,在西医学成熟之前,世界各民族大都靠草本药物、传统医术治病,而中华民族数千年中,之所以能在相对贫瘠的土地上维系繁衍着相对密度最高的人口,创造延续着自己的灿烂文明史,中医应当说是功不可没。地球上一些古代文明之所以神秘地消失,据推断,便与其医术无法战胜瘟疫相关。
其二,伴随医学科学的进步,西医已越来越成为全人类共同依赖的医疗手段。在没有特指的情况下,“医学”、“医生”、“
医院”等等都是西医专用词。但即便这样,中医依然能“出口”到海外,证明在人类300多种传统医学中,中医依然能“现在进行时”地在许多国家与西医共存。
以上两点,无论历时性或共时性存在,都属于“大概率事件”。由此便可得出结论:中医能治病、它对人具有医疗效用是客观的价值真理。基于这一事实,我判定,中医不仅有资格与西医论辩,而且占据某些相对优势。历经百年磨难、在当代西医长足进步的今天,中医依然能生存、能与西医抗衡,本身就证明了这一点。
现在,我便对中西医的各自优势做具体评判。在外科领域中,面对器质性病变,西医占绝对优势。在内科范畴,某些
病毒性、细菌性传染疾病,如典型性肺炎,抗生素药到病除,西医也占绝对优势。现代人类得以长寿,与此直接相关。但在常见病、多发病领域中,西医则优势不大,中医的优势,就在这里。尽管中医未必除根,却可能相对有效且低副作用地控制某些疾病。实际上,所谓中西医结合,都是在西医遇到困难时,才被迫结合的,是在西医束手无策或优势不大的情况下的次优选择。我也经常根据西医的建议去吃中药。当人处于亚健康状态时,中药对人的药补或调理功能,是西药所没有的;中药在这方面的功能,正越来越受到重视。综上所述,我便武断地做出评判:中、西医的有效比率,目前为4?押6。如双方不服,本人愿服从有说服力的结论。
不可把医风腐败夸为中医药本身的价值问题
下面,我将裁决两个中西医争辩激烈的具体问题。
第一个是关于“中药也有毒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原本无须争论,“是药三分毒”,古人早就明示。中药的毒性,一是药理中的毒性,一是药理外的毒副作用。中医讲究“对症下药”,不是针对通行的疾病,而是具体病人的病情,所以,中药是不可随意服用的。某些中药药理中的毒性,在发挥以毒攻毒效用时,未必有毒副作用,一旦不对症,自然就会产生毒副作用了。问题是,现在人们往往像吃西药一样吃中成药,不管所谓“寒、热、虚、实”,这本身就是错误的。由此产生的毒副作用并不是中药的错,而是乱吃药的错。当然,出现这种问题,也与目前许多中成药说明不规范,夸大疗效、讳言毒性直接相关。这是中药的严重弊端,理应改进。中成药的说明应像西药一样,对其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做更多、更详尽的提醒。中成药也应有一部分归处方药,需凭处方取药。
但比较而言,西药的毒副作用的确比中药严重得多。所谓“中药也有毒性”的争论本身就反证了这一点。据统计,我国每年因药物不良反应住院病人达250万,其中19万人死亡。还有资料显示,上海因药物相关性致死的病人超过死亡人数总数的一半以上。虽然资料没有注明,但这致病、致命的“药物”肯定指西药?熏但这与西医接诊量大相关,更与西药用药危险性大相关。如果某种中药致人死亡,肯定会成为新闻的;而因西药药源性致病,则毫无新闻价值。这并不奇怪,西药的毒副作用,也是科学的负效用体现。科学是把双刃剑,给人类带来了高度物质文明,也时时在威胁着人类生存。西药构成的化学成分本身,就是最大的副作用之源。但人类已无退路可寻,只有重视并将其副作用减到最低限度而已。西药也有存在于药理之中的毒性,更多的却是存在于药理之外的副作用。这些副作用也会因用药不慎、用药错误而放大。但与中医不同的是,由于西医分科而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因此,其药物的副作用往往难以预测、难以避免,这就会出现所谓“治好病、送了命”的现象。一位患脑血栓的老人,西医将其病治好了,最终却因肾坏死而去世。临终前对子女说:“如果当初找中医,治不好,就是偏瘫,但还能留一条命”。据此,我的评判是:中、西药的毒副作用,目前应为3:7。如双方不服,本人也愿服从有说服力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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