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一侧下肢较对侧短3厘米以上,以小腿短缩为主者。 2.该侧肢体的髋、膝关节功能良好,肌力足以控制该两关节的活动,无骨骼畸形者;或经过肌腱转移,骨手术等其他措施,使膝关节功能足以达到负重行走者; 3.该肢体无骨及软组织急、慢性炎症者。 4.年龄10-12岁以上者。
手术效果
肢体延长术是克服两侧肢体(下肢)长度不平衡的一种手术方法,小腿延长10%最为理想,约延长3.2厘米,延长15%是可能的,约延长4.8厘米,延长20%即6.4厘米需慎重考虑。小腿延长术获得成功,对改善下肢活动功能非常有利,病人非常满意。
麻醉方法
硬膜外麻醉或腰麻,年大和小儿也可选择全麻。
麻醉禁忌
麻醉药物过敏者不适合;病重、年老体弱者有一定风险。
术中注意事项
术后处理
禁忌症
1.该侧肢本完全无功能者。 2.年令在10岁以下的小孩。 3.髋、膝关节周围肌肉严重瘫痪,下肢稳定性差者。 4.有髂胫束挛缩,膝过伸、屈曲或膝内、外翻畸形者,未矫正前不宜行此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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