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胆道蛔虫症的手术适用于:
1.胆道蛔虫症经非手术治疗5~7d后症状未见好转,仍有剧烈而频繁的上腹部绞痛时。
2.胆道蛔虫症经胆管造影证实蛔虫在胆道内已死亡。
3.阵发性腹痛转为持续性腹痛,体检时上腹部肌紧张,临床怀疑胆管穿孔及腹膜炎时。
4.合并重度胆管炎,病儿体温在39℃以上,黄疸、肝大、上腹部肌紧张、中毒症状严重,经抗感染治疗不能控制时。
5.合并胆道出血或急性胰腺炎时。
手术效果
1.切口 右上腹肋缘下弧形切口或右侧腹直肌切口。
2.进入腹腔后,盐水纱垫保护肝脏。助手将肝脏向上牵开,将胃拉向左侧,显示肝十二指肠韧带,详细探查胆道及肝脏、胆囊。术者左手示指伸入网膜孔内,以拇指放在肝十二指肠韧带内触摸胆总管。如胆总管内有索状物即为蛔虫,但如果触不清蛔虫时,也应切开胆总管进行探查(图12.16.3-2)。
3.切开胆总管取虫 切开肝十二指肠韧带分出胆总管,在胆总管下部穿刺,抽出胆汁后,在穿刺点两侧以2-0丝线缝合两针,作为牵引线,在两牵引线间纵形切开胆总管1cm(图12.16.3-3)。吸尽胆汁,用取虫钳伸入胆总管夹取蛔虫。同时不断按摩左右肝管。仔细检查左右肝管。有多条蛔虫同时钻入胆道时,应全部取出。取虫后 左右肝管及胆总管下端用生理盐水冲洗,以探条向胆总管下端扩张,检查壶腹部是否通畅(图12.16.3-4)。
4.胆总管引流 向胆总管内安放T形管,胆总管以2-0丝线间断缝合。T形管从切口或上腹部另戳孔引出,于肝下放置烟卷引流。关闭切口(图12.16.3-5)。
有的作者主张如无胆道感染时,可不必放置T形管而直接缝合胆总管。但多数人认为取虫术后Oddi括约肌水肿痉挛,另外病儿胆道系统多有感染存在,T形管引流可降低胆管压力,待胆汁引流通畅后,可促进胆管的炎症及水肿迅速消退,故主张安放T形管的占多数。
5.术中驱虫 安放T形管前,可将导尿管放入胆总管远端,并通过壶腹进入十二指肠,向十二指肠腔注入驱虫药,但不宜向肠腔内灌入氧气法驱虫,否则会加重术后腹胀。
6.胆囊 除非有急性炎症或胆囊已坏死,不必常规切除胆囊。
麻醉方法
全麻插管或硬脊膜外阻滞麻醉。仰卧位。
麻醉禁忌
术中注意事项
1.术中应彻底清除胆管内的蛔虫,反复冲洗胆管及肝管,以便去除蛔虫卵,防止术后形成胆管结石。
2.取虫过程中所用钳体不能太大,操作中应防止损伤胆管壁。
3.如合并肝脓肿时,如果脓肿距肝表面不深时,可做切开引流。脓肿太小,且位置较深时,可采取非手术法治愈。
4.术中尚应了解消化道蛔虫的分布及数量。
5.安放T形管的两臂不要过长。缝合胆总管应严密,防止由于缝合疏漏导致胆汁外溢造成腹膜炎。
术后处理
胆道蛔虫症的手术术后做如下处理:
1.禁食、胃肠减压、静脉补液、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2.每日记录T形管的胆汁流量,定期做显微镜检查,以便了解有无蛔虫卵或感染存在。
3.如引流管阻塞时,可用生理盐水冲洗。有时阻塞系肠道内蛔虫再次钻入所致,可向胆道内注入生理盐水,试将蛔虫挤入肠腔。
4.T形管的拔除 术后经过顺利,体温正常,黄疸消退,引流液逐日减少时,可于术后2~3周夹管。如无不适,于3周后拔除。
5.肠功能恢复后可经口进食,并服驱虫药物。
6.如T形管内不断有蛔虫爬出时,应积极口服驱虫药驱虫。
1.腹腔或隔下感染 胆道蛔虫多合并感染,术中切开取虫可能污染腹腔,所以在T形管安放完毕后,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腹腔,腹腔内放置烟卷式引流,应用抗生素治疗。
2.T形管脱出或扭曲,均在临床上表现为胆汁突然减少,前者更为危险。术后早期T形管脱落是严重的并发症,应及时手术修补胆管并重新放置。术后妥善固定,防止再脱。
3.胆瘘 拔除T形管后,引流口不断流出胆汁,经久不愈时,证明胆总管下端梗阻,应再次手术解除梗阻。
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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