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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囊瓣修复术

适应证

胆囊瓣修复术适用于因胃、十二指肠切除术,肝外伤的清创性切除术或肝外胆管的手术造成的肝外胆管(位于胆囊管开口水平以下者最为适宜)损伤,如胆囊壁血供良好、无较重的炎症纤维增生,而胆管损伤的范围不大,远端胆管结构正常的病人,可选用胆管壁狭窄切开后的胆囊瓣修复术。

手术效果

1.切开狭窄处胆管,并向上、下延长胆管切口1cm(图1.11.4.1.3-1),以5-0细线充分缝扎止血,并留置胆管壁牵引线。

2.自肝床上完整地分离下胆囊,充分保留其壶腹前壁的血供,切除胆囊之大部,而留下壶腹部前壁,并加以裁剪,使之大于胆管切口1~1.5cm,或在完成胆囊瓣与胆管切口内侧壁之修补缝合后,再做最后剪裁(图1.11.4.1.3-2)。

3.将带血管蒂的胆囊瓣向胆管切口旋转,以完成胆管狭窄处切口的修补。一般先缝合胆管之内侧壁,再渐次缝合上、下缘及外侧壁,完成对狭窄处之修补。

修补完成后,在狭窄处胆管之另一端,置入一T形管,完成对狭窄修复处的支撑引流(图1.11.4.1.3-3)。

麻醉方法

全身麻醉或持续硬膜外阻滞麻醉。

 

平卧位。

麻醉禁忌

术中注意事项

1.应注意狭窄处上下胆管的结构、狭窄的长度、上下胆管壁的厚度及内径。

2.切开范围应长于狭窄处胆管1cm以上。

3.应充分保证胆囊瓣的血液供应,血管蒂应宽松而无张力,更不能扭曲。

4.胆囊瓣的修补缝合应平整,一般先缝合胆管切开之内侧壁,再完成外侧壁的缝合。如胆囊瓣留置太多,则呈憩室样,不利引流;若窄小,则不利于胆管狭窄切开处的扩张,使手术失效。

术后处理

胆囊瓣修复术术后支撑引流管应留置半年以上。

 

胆汁漏。应放置肝下引流。

再狭窄形成。应通过长期随访来判定。

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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