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查手术 > 神经外科

面颈部神经纤维瘤切除术

适应证

凡已确诊为神经纤维瘤者,均应在充分准备的条件下及早手术切除,以免其发展为不易整复的巨大畸形和恶性变。

 

手术效果

1.切口

面颈部神经纤维瘤一般多导致病人颌面颈部畸形,其切除手术常有整复的性质,为切除多余、下垂的组织,切口多选用梭形,其宽度应考虑既不因切除皮肤组织过多而影响伤口的关闭,又要切除掉肿瘤的多余组织,达到切除肿瘤和纠正畸形的目的。因肿瘤外形极不规则,切口设计可呈多个梭形,其长轴方向也可根据需要而多种多样。对畸形不明显、皮肤赘生不多的病例,应选择隐蔽切口,其方向应与皮纹方向一致。肿瘤范围大者也可取冠状切口(图10.4.2.4-2)。

2.切除肿瘤

神经纤维瘤常长得很大,往往不能一次切净,同时又要考虑外形问题,因此常允许多次手术。

对局限而体积又较小的肿瘤应一次完全切除。肿瘤区有多个瘤组织形成的血窦,手术时出血点多且来势凶猛,肿瘤的侵犯由浅至深,手术不宜钝性分离,而应采取快、准、一切到底的方法,边切边压迫止血(此时助手的配合很重要),因瘤区神经已遭破坏而无须顾忌其受损与否,常须以刀、剪锐性分离和切除以迅速完成。还应注意对眼睑的处理,为保持外形,允许作瘤组织的部分保留,若勉强完全切除,则难以整复。此肿瘤组织脆性很大,常不能钳夹,而应采取缝扎的方法止血。一般肿瘤切净了,大量的出血也停止了,此时应立即进行缝合。对肿瘤体积较小、有假包膜或皮肤增生不显著的病例,应按设计切开后翻瓣,肿瘤切除后复位缝合。面神经未遭破坏者,应仔细解剖保留,以免增加术后畸形。对多余皮肤或确实不可保留的皮肤和组织,则可连同肿瘤一并予以切除,术毕拉拢缝合,或行全层植皮。对位于颈部的肿瘤,切除时应注意其有侵入颈部大血管深面的可能,应密切注意颈动脉的位置,认真解剖加以保护,防止损伤。

3.缝合

为减少出血,缝合可不必待肿瘤完全切除后进行,而应考虑先缝合已经切除完毕的部分,即采取边切边压、切后即缝的原则,可有效地控制出血(图10.4.2.4-3)。

4.引流

常规置橡皮半管引流,特大的神经纤维瘤,需置负压引流。

5.包扎

半管引流必须采取加压包扎的方法,否则术后仍可大量出血。负压引流者也需多层敷料包扎。

麻醉方法

麻醉以选用局部麻醉或全身麻醉为宜。降温降压麻醉可明显减少术中出血。

 

手术体位可根据肿瘤所在部位而选择,一般取仰卧位,头偏健侧或居中,肩略垫高,利于深部肿瘤的显露。

麻醉禁忌

 

术中注意事项

1.神经纤维瘤虽系良性肿瘤,但其生长方式有特殊性,肿瘤边界不清,且常与皮肤和基底粘连,形状也不规则,病变区组织增生而松弛下垂,造成明显畸形,故手术切口设计应有整形观点,做到既切除多余组织,又能顺利关闭伤口,既尽量切除肿瘤,又可保护眼睛等重要组织器官,也不遗留过大畸形,且应对外形有明显的改善。这就要求术者在术前作精心的设计和考虑。

2.切除此肿瘤,出血量很大,钳夹止血往往不能奏效,临床实践证明,用温热盐水纱布加压和缝扎止血、缩短手术时间以及术者之间密切、协调的配合是减少出血量的有效方法。局部注射含有肾上腺素的低浓度的普鲁卡因或生理盐水(一般用0.25%~0.5%的普鲁卡因)对减少出血有效。

3.术野基底部常有较多的肿瘤组织形成的血窦,常冒血很凶猛,采取贴底快速切除的方法可以解决。对有明确管径的血管,应妥善结扎或缝扎,单靠压迫是不行的。术中可根据情况选用电凝、电刀,以缩短术时和减少出血。

4.术中出血多,术野会不很清晰,而手术速度又要求快,应特别注意避免重要组织器官的损伤。

5.为减少术中出血,可在切除肿瘤前就设计的切口或另作切口结扎其供养血管,或在动脉造影的基础上对其主要供养血管进行栓塞以及用毯边缝合法缝扎肿瘤周围正常组织,对减少术中出血可起良好作用。

6.术中应严密观察病人血压等生命体征,准确计算出血量并正确处理。手术视病人情况适可而止,切不可盲目从事。

7.认真置放引流,伤口加压包扎均很重要。

术后处理

面颈部神经纤维瘤切除术术后做如下处理:

1.常规给予止痛剂、止血剂和抗生素类药物。

2.查血球压积,观察血压变化,必要时给予输血以补充足够的血容量。

3.术后48h拔除引流条,并继续加压包扎。

4.术后1周拆除缝线。

5.定期复查,对分次切除肿瘤者,二次手术应在半年以后择期进行。

 

1.术中出血不能控制

这是比较危险的。病人大量失血,引起血压下降,甚至出现失血性休克等危象。其原因主要为术前病情检查不仔细、手术方案设计不严谨、对病情的分析不周全和术中操作不当。遇此情况应紧急加压输血,补充和恢复血容量,并尽快结束手术。

2.损伤重要组织器官

术前熟悉局部解剖,术中认真仔细操作即可避免。对已经损伤的组织器官应作及时、正确的处理。

3.术后伤口大出血

多因术中血管处理不妥引起,应及时打开伤口,进行彻底止血。

禁忌症

 

网友点评 :

(共有 0 位网友参与点评)

名站推荐

卫计委 卫计委
共有位网友参与点评

国家食药监局 国家食药监局
共有位网友参与点评

好医生 好医生
共有位网友参与点评

好大夫 好大夫
共有位网友参与点评

柳叶刀 柳叶刀
共有位网友参与点评

NSFC NSFC
共有位网友参与点评

Medscape Medscape
共有位网友参与点评

生物谷 生物谷
共有位网友参与点评

WebMD WebMD
共有位网友参与点评

丁香园 丁香园
共有位网友参与点评